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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8月27日,备受关注的政府诉企业排放废碱液宣判,泰州高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判决,被告安徽海德公司向原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等费用5482.85万元。省级人民政府为诉讼主体起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,这在全国还是首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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